时间:2024-12-14 浏览量:19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行为,实现便利、高效服务和有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等方式使用政府性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贵州省人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升投资效益,防控重大风险,并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浙江省政府投资预算管理办法

政府投资项目,是指按照《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贴息等方式,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性资金的固定资产建设项目。

未按规定对政府投资预算安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他应予处分的行为。

综上所述,浙江省政府投资预算管理办法为政府投资项目的合同订立、工程价款管理、资金拨付和价款结算等方面设定了明确的规则。自2011年8月1日起,所有相关项目都需遵循这些规定,以确保政府投资的透明度、效率和合规性。

乌鲁木齐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

2、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

3、对《乌鲁木齐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予以修改 (一)将第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完成初步验收后3个月内,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第二款修改为“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时,应当在审计通知书确定的审计实施日起3个月内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出具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