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17 浏览量:52

什么是资管计划?

1、资管计划是一种资产管理和投资方式,主要指的是金融机构针对高净值客户或机构投资者制定的专门资产管理计划。它涉及对特定资产的管理和投资操作,以实现客户的财务目标。资管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投资策略、资产配置、风险控制等方面。

2、资管计划,即资产管理计划,是一种由专业投资机构针对特定投资目标而设计的财富管理产品。它涉及募集投资者的资金,按照约定的投资策略和方向进行投资运作,以实现资产的增值。资管计划的核心在于通过专业的资产管理,实现投资者与资产管理者之间的风险共担和收益共享。

3、资管计划是一种资产管理计划。资管计划是一种由专业投资机构设计的资产管理工具,旨在通过集中管理投资者的资金,实现资产增值的目标。以下是详细解释:定义资管计划:资管计划全称为资产管理计划,是指由投资顾问公司、基金公司、银行等机构设立的特定投资策略与方案的金融产品。

4、资管计划是一种资产管理计划。资管计划是一种金融工具,属于资产管理类业务范畴。它主要指的是由专业投资机构为客户提供的资产组合管理服务。具体来说,资管计划涵盖了多种投资策略和方向,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券、期货、基金等投资品种的组合投资。这些计划旨在帮助客户实现资产的增值和风险控制。

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2017修正)

1、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范围应当遵守合同约定,不得超出前款规定的范围,且应当与客户的风险认知与承受能力相匹配。第十条 期货公司应当保持客户委托资产与期货公司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客户的委托资产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2、第十二条 外资持有股权的期货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向外汇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外汇登记、资本金账户开立以及有关资金结购汇手续。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期货交易所的监督管理,明确期货交易所职责,维护期货市场秩序,促进期货市场积极稳妥发展,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期货交易所。

4、期货交易所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开展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规定的介绍...

为了规范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下简称多客户特定资产管理业务),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证监会令第51号),制定本规定。

第七条 基金管理公司为多个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的,单个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人数不得超过200人,客户委托的初始资产合计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开展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规定如下: 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证监会令第51号),本规定旨在规范多客户特定资产管理业务,保护投资者权益。

中国证监会昨日正式发布《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开展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决定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

今年6月1日,《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开展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规定》正式实施,一对多专户业务顺利开闸,专户理财门槛从“一对一”阶段的5000万元下降到100万元。相对于公募基金,专户理财产品在仓位灵活性和把握市场瞬息万变的机会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同时在追求绝对收益的理念下,有效控制市场风险。

交易渠道客户经理办理条件客户必须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开展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规定》等相关要求,并经证监会核准同意其募集该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的申请。办理资料 客户与总行金融市场总部(托管投资服务)直接联系,沟通合作意向,签署资产管理合同。

公募基金专户理财

1、含义差别:公募基金是受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这些基金在法律的严格监管下,有着信息披露;基金专户向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户财产委托担任资产管理人,由商业银行担任资产托管人,为资产委托人的利益,运用委托财产进行证券投资的活动称为专户理财。

2、在投资领域,基金专户理财与公募基金和企业年金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产品设计上。相比于公募基金和企业年金,专户理财的独特性体现在其灵活性和个性化上。

3、基金专户是指基金专户理财,是一种特殊类型的资产管理计划,主要面向高净值客户或者特定的机构投资者。它的核心是为客户提供定制化、专属化的投资服务。基金公司通过开专户进行定制理财的方式,满足客户的个性化理财需求。下面详细介绍基金专户的相关内容:基金专户理财是一种定向投资服务。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的内容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下简称特定资产管理业务),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四十八条 如果资产管理人或托管人违规利用基金为特定委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将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罚。类似违规行为,除基金外的资产也会受到警告、罚款,严重时暂停业务,责任人可能被市场禁入。

第七条 基金管理公司为多个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的,单个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人数不得超过200人,客户委托的初始资产合计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为了规范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下简称多客户特定资产管理业务),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证监会令第51号),制定本规定。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中第九条为单一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的,客户委托的初始资产不得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条为多个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向符合条件的特定客户销售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产管理计划)。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有序开展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以下简称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工作,规范试点期间资产管理业务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